應用程式終止

在這個部分中:

關於應用程式終止

「應用程式終止」允許您控制託管端點上應用程式終止作業的觸發程序、行為與警告訊息。您可以恰當地終止應用程式,可允許使用者在關閉之前儲存目前工作,或是強制終止。您可以針對各個類型的觸發程序個別編輯通知訊息。

終止應用程式的觸發程序包括以下項目:

  • 代理程式啟動時
  • 套用新組態時
  • 電腦 IP 位址變更時
  • 連線裝置變更時

觸發程序被啟動時,將會根據規則評估處理序,判斷是否需要終止應用程式。不會對具有「自助授權」和「僅限稽核」安全性層級的規則進行評估,因為「自助授權」規則允許使用者可自行決定應用程式控制,至於「僅限稽核」則不會套用 應用程式控制 控制。

您可以設定警告及終止訊息,但必須遵守下列規範:

  • 訊息標題不可留空白,僅為一行,而且最多可包含 100 個字元。
  • 訊息本文不可留空白、可包含多個分頁符號或完全不使用分頁符號,而且最多可包含 10000 個字元。
  • 每個觸發程序類型必須使用個別的訊息方塊。

可稽核應用程式終止,而且其與稽核事件 9017 相關聯。

應用程式終止依預設為停用。使用「應用程式終止」對話方塊 (可在「通用設定」功能區內存取) 上的啟用應用程式終止選項來啟用該功能。

設定應用程式終止

  1. 在「通用設定」功能區上選取應用程式終止
  2. 選取啟用應用程式終止
  3. 選取要用於應用程式終止的觸發程序:
    • 組態已套用 - 選取便會在套用組態時終止應用程式。
    • 電腦 IP 位址已變更 - 選取便會在電腦 IP 位址變更時終止應用程式,例如,在安全與不安全環境之間移動的情況。
    • 連線裝置已變更 - 選取便會在連線裝置已變更時終止應用程式,例如,在相同工作階段內從桌上型電腦變更為筆記型電腦的情況。
  4. 選取選項索引標籤,定義應用程式終止時要採取的動作:
    • 顯示初始警告訊息 - 顯示初始警告訊息以通知使用者遭拒絕的應用程式即將關閉,並請儲存所有工作。可使用等待... 選項來指定關閉時間。與關閉應用程式和終止應用程式選項一起使用。若此項目並未搭配這些選項一同使用,則會顯示一則訊息,而遭拒絕的應用程式不會關閉。
    • 關閉應用程式 - 在顯示初始警告訊息之後關閉應用程式,會讓使用者有時間儲存其工作。
    • 終止應用程式 - 不給予使用者警告訊息,直接終止遭拒絕的應用程式
    • 等待... - 指定各動作之間的時間期間 (以秒為單位),以及關閉與終止之間的時間。最長期間是 120 秒。
  5. 若要變更警告或終止訊息,請依據指定的觸發程序選取組態已套用訊息IP 位址已變更訊息,或是連線裝置已變更訊息索引標籤。若要設定警告與終止訊息,請使用下列欄位:
    • 標題 - 警告或終止訊息標題要顯示的文字
    • 訊息本文 - 訊息本文要顯示的文字。
    • 附註
      標題與訊息本文均支援環境變數。
    • 寬度 - 指定「應用程式終止」訊息對話方塊的寬度。寬度的測量單位是像素,適用於全部訊息。預設值是 0。
    • 高度 - 指定「應用程式終止」訊息對話方塊的高度。高度的測量單位是像素,適用於全部訊息。預設值是 0。
  6. 按一下確定
  7. 儲存組態。

應用程式控制 還可以透過時間限制功能來終止應用程式。

設定 IP 位址變更時的應用程式終止

使用「應用程式終止」在 IP 位址變更時終止應用程式。例如,當 IP 位址超出公司 IP 範圍時。

步驟 4 - 儲存組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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