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定警示規則集

警示頁面 (工具 > 組態 > 代理程式設定 > 警示) 顯示了您可以部署至受管理裝置的所有警示規則集。預設情況下會顯示三個規則集,您可以建立自訂規則集以套用特定監視類型至不同類型的裝置。

預設情況下顯示在警示頁面上的警示規則集為:

  • 核心伺服器警示規則集合:此規則集確保來自核心伺服器的警示均得到處理。此規則集安裝於核心伺服器上,但無法安裝於其他裝置,您僅可擁有一個核心警示規則集。您可以編輯規則集,但不能將其從核心伺服器刪除。此規則集包含一組預先定義的警示類型,包括裝置監視器、Intel vPro 警示及 Serial Over LAN Session 警示類型。

  • LDMS 預設規則集: 此規則集可部署至所有 Ivanti 受管理裝置。它包括 Endpoint Manager 內含的安全性功能警示,如:即時清單和監視、網路存取控制、清單掃描器及安全性和 Patch Manager 警示。

  • 部署規則集合:本規則集包含與部署工作相關的警示,如工作開始和結束、已完成部分以及錯誤的作業系統預啟動環境。部署裝置時,此規則集用於傳送與部署工作進度相關的警示。此規則集合包含部署代理程式,並且不需要手工部署。您可以編輯此規則集以變更與部署警示關聯的動作 (例如:部署工作完成後透過電子郵件通知)。

除這些規則集之外,您還可以建立自訂規則集,並將它們套用於受管理裝置群組。您可以透過排程部署工作來部署規則集,或者您可以在使用代理程式組態部署代理程式至裝置時納入規則集。如果可使用代理程式部署預設規則集,您可以在定義代理程式組態時選擇不部署規則集。

規則集之間的衝突

為裝置建立自訂規則集時,請注意,如已將預設規則集部署至裝置,則可能包括重複或衝突警示規則。如果在設定受管理裝置時部署預設規則集,然後部署自訂規則集,則兩種規則集都可在裝置上執行。

例如,如果兩類規則集產生同一類型的警示,但動作不同,則可能有重複或不可預測的警示動作。

預設的記錄動作

每次您建立警示規則時,系統會自動指派「記錄處理程式組態」動作至該規則。這項動作的目的是讓每一個警示都能記錄在核心伺服器中。

設定規則集的過程

規則集包含若干關聯警示、動作及時間篩選器。設定一個規則集時,您將定義多個可重新使用的動作工作和時間篩選器。

如需範例說明如何設定規則集,請按一下此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