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警示規則集
- 在核心伺服器控制台中,按一下工具 > 組態 > 代理程式設定 > 警示。
- 透過按一下工具列上新增
的方式,建立新的警示設定。
- 為規則集鍵入名稱及說明。
- 在規則摘要清單中,按一下工具列上的新增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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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警示規則視窗中,按一下位於左側樹狀結構中的警示。
顯示警示的樹檢視,同時顯示含有警示及其說明的格線。您可以按一下根警示項目,即可檢視所有可用警示,或按一下樹狀檢視中的類別以檢視特定的警示群組。當您選擇使用有可設定參數的警示時,「編輯」工具列按鈕便可使用。按一下該項目,為選取的警示設定參數。
選擇項目旁的核取方塊,即可將它們新增至您正在設定的規則集中。
- 展開動作樹狀結構,並為您選擇之警示選擇您要使用的動作。
- 展開時間樹狀結構,並為您選擇之動作選擇可以啟動的時間範圍。
- 按一下確定,接著按一下儲存以儲存變更。